主要职责

主要职责

【字体:

州委编办的主要职责是:

(一)拟订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,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、规范化、法制化建设;负责各级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、民主党派、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。

(二)围绕中共红河州委、红河州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,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,及时为党委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;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建议。

(三)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;审核州级机关各部门和县市机构改革方案;指导、协调县市、乡镇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。

(四)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;审核州属和县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;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,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建议;指导、协调县市、乡镇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。

(五)负责建立全州行政编制、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;提出各级行政编制分配及调整的建议;拟订州、县市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,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。

(六)审核中共红河州委、红河州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;审核县市党委、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正、副科级机构(含事业单位)的设置与调整。协调中共红河州委、红河州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。

(七)审核红河州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、红河州政协机关,州级各民主党派机关,州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。

(八)审核州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;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审核和单位类型划分。

(九)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,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。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、绩效评估工作;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;指导、监督县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。

(十)负责全州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,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;负责各级各类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“政务”、“公益”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。

(十一)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、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、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。

(十二)承担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
     (十三)完成中共红河州委、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。